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艺术类2008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是由长春理工大学与长春中山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01年合作创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成为实行新型办学模式的独立学院。学院以长春理工大学的优势学科为基础,以校本部雄厚的师资力量、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办学声誉为依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座落在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学城内,分为博才校区和达新校区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投资5000多万元。校园规划别致、环境幽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精良。
学院现开设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等23个本科专业,在校生6799人。
学院现代化的教学设备齐全,具有光学CAD等56个实验室,另外还有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外语听力电台等。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学院生活设施完善,风雨操场、体育馆、浴池、洗衣房、美发厅、书屋、健身房、超市及被评为“省标准化大学生公寓”的学生宿舍等能为师生员工提供优质的生活服务。
建院几年来,学院坚持教育创新、管理创新,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管理,不断优化教学体系、课程结构,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突出应用能力培养。在校学习期间,学生可参加学院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各类岗位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可考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秘书》、《市场营销师》、《电子商务师》、《通用管理能力》、《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托业英语》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本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使广大同学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同时,还能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为学生顺利走上理想的工作岗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我院有52名毕业生继续攻读研究生。学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积极推荐毕业生就业,现已与多家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协议。学院近几年的毕业生以其基础扎实、动手能力强而深受用人单位的好评,就业率居省内独立学院前矛。
学院以独立学院特有的管理模式与工程教育以及工程训练相结合,突出光电特色,发挥综合优势,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开创了广阔前景。
学院实行普通高校全日制教育,学制四年,招生全部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从参加国家统一高等学校入学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生入学后,在相关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长春理工大学学士学位。
二、艺术类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专业(视觉传达方向)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在新闻出版部门,学校,影视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从事美术编辑,教学,宣传,设计等工作,具有创造性思维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设计理论,创新思维,表现技巧的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现代设计手段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践操作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美术学、文学
适合岗位:从事在各类设计公司、计算机公司、影视公司从事视觉媒体设计、企业形象设计等工作。在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新闻媒体单位、出版社等从事广告、宣传、策划及制作等工作。 在企业单位从事产品的外观设计、包装设计、室内设计等相关工作。
艺术设计专业(环境艺术设计方向)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在建筑环境艺术设计的管理,教学,科研等方面有较高的理论及现代设计创意和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能力,能在各级建筑设计院,建筑设计事物所,装潢公司,教育,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高的创造能力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设计理论,创新思维,表现技巧的基本知识,接受系统现代设计手段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践操作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建筑学、美术学、文学
适合岗位:从事在装饰公司、建筑(房地产)、企业(设计院)、城建(管)部门等单位从事室内外装饰与小区景观艺术设计、管理等工作。在企事业、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总体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园林及广场设计、展览设计、商业设施设计、家具设计等相关工作。
艺术设计专业(数字媒体专业方向)本科 学制四年 文学学士学位
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及理论,能在电影, 动画等媒体的制作岗位上,从事动画、动画创意设计、漫画创意及影视动画制作加工等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动画创作的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接受影视动画设计、动画技法、动画制作的基本训练,掌握动画设计、动画编导、动画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艺术学、新闻传播学
适合岗位:从事原动画创作、动画背景设计、影视动画设计、漫画创作等多种相关工作。
三、招生范围:
吉林省10人、辽宁省5人、山东省45人、山西省10人、河南省15人、河北省15人、江西省10人、浙江省15人、内蒙古自治区30人、其它5人,总计160人。
四、报考条件:
1、符合我国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从事专业的基本素质,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均可报考我院传媒艺术学院。
2、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本人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原件和3张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并交报名考务费120元。
五、考试内容:
1、素描(静物写生/人物头像写生/人物头像默写)
2、色彩(静物写生/色彩默写)*自带画笔、颜料
六、录取原则:
考试合格者由学院发放专业合格证书,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考试规定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后两个月之内学院进行专业课复试,发现替考、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标准: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分年度交纳学费和公寓费。
艺术设计专业学费: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数字媒体方向均为13500元/年
公 寓 费:600—1200元/年
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报考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